相恋第1835天,也是我和陆晴晴相识的纪念日。
她把前男友带到了家里,理直气壮的对我说:“从今往后,之言住我们这。””
我自然不同意。
她骂我小气。
“你这个心胸太狭隘的理科男!让你捐肾,你又不愿意!之言没多少时间了,在最后的日子里,就不能让他过的幸福快乐吗?”
“亏你还是老师呢,一点同情心都没有。”
听到这种话,我彻底愤怒了,与陆晴晴爆发了激烈的争吵,然后夺门而出。
不知不觉,我漫无目的的走了几小时,最终停在一座桥上,呆愣愣望着平静的水面,心中竟涌起一丝冲动。
但一阵凉风吹来,让我迅速冷静了下来。
陆晴晴也在此刻,给我发来消息:【抱歉,刚才是我太冲动,我买了菜,快回来吃饭吧,我等你。】
她在认错吗?
不是!
以我对陆晴晴的了解,每次吵架,绝不认错,总是去找前男友许之言玩。
除非她差钱了,或者想买东西。
大多情况下都是我没有底线,没有尊严的去认错、去讨好陆晴晴。
甚至下跪,扇自己巴掌。
陆晴晴才会给我一点好脸色,我就会长松口气,加倍的对陆晴晴好。
朋友骂我贱骨头,说我是陆晴晴和许之言间play的一环。
我不以为然,反而觉得是自己付出的不够多,给陆晴晴的爱不够温柔。
直至今晚,子弹正中我眉心,击溃了我所有的防线。
我以为极力的放低姿态,就能够抓住这份爱,抓住一个美好的结局。
可现实啊,总是残酷的。
有些爱,注定是飞蛾扑火。
爱的越主动,爱的越卑微,越不被珍惜。
我累了。
我卷了。
仿佛在风吹来的一瞬,陆晴晴的一切对我来说,都不重要了。
我深吸一口气,转身回家。
那是我的房子,凭什么让许之言鸠占鹊巢?
钱,我也要拿回来!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