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夜晚,我失眠了。
我把自己锁在酒店房间里,像一个贪婪的窃贼,一页一页地翻看着父亲的日记和那些旧信件。
窗外的城市依旧灯火辉煌,而我却感觉自己坠入了一个无边无际的冰窟。
信件,是母亲赵秀莲和一个叫“建军”的男人的通信。
时间,在我出生后,程阳出生前的那两年。
信里的内容,从一开始的互诉衷肠,到后来的争吵与决裂。
那个叫“建军”的男人,是我母亲的初恋情人。
他们在信里提到了一个“意外”,提到了“孩子”,提到了“责任”。
而父亲的日记,则像一把残忍的手术刀,将这个家庭最不堪的伤疤,血淋淋地剖开给我看。
【1992年3月5日,晴。秀莲从娘家回来了,瘦了,也沉默了。我问她怎么了,她只是哭。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。】
【1992年10月28日,阴。秀莲生了,是个男孩。我抱着他,那么小,那么软。可我心里,像堵了一块大石头。算算日子,不对。】
【1992年11月10日,雨。我质问了秀莲。她全招了。是那个男人的。她跪在地上求我,说那个男人不要她了,她走投无路。看着旁边哇哇大哭的曦曦,我的心都碎了。离婚吗?曦曦怎么办?她才三岁。】
【1993年1月1日,雪。我给他取名叫程阳,希望他像太阳一样。我决定了,把他当亲生的养。为了曦曦能有一个完整的家,我只能忍。这辈子,就这么过了吧。】
日记的纸张已经泛黄,父亲的字迹也因为情绪的激动而显得有些潦草。
我抚摸着那些文字,眼泪无声地汹涌而出。
原来是这样。
原来是这样!
我那个沉默寡言、老实巴交的父亲,竟然顶着这样一顶巨大的绿帽子,含辛茹苦,忍辱负重了一辈子!
他不是不爱我,他是太爱我了!
他为了我能有一个“完整”的家,选择吞下所有的痛苦和屈辱,去抚养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。
而我呢?
我这个他最疼爱的亲生女儿,却在过去的三十年里,像个傻子一样,掏心掏肺地去对那个“弟弟”好。
我为他买房,为他铺路,为他抵挡一切风雨。
我把这当成“亲情”,当成“责任”。
可这他妈的算什么亲情!
我几十年的付出,我那被榨干的120万,全都是在为我母亲年轻时的风流债买单!
我是在替那个叫“建军”的男人,养他的儿子!
而我母亲赵秀莲,她对我所有的苛刻、压榨、理所当然,终于有了最恶毒、最合理的解释。
因为,我只是“丈夫的女儿”。
而程阳,才是她“爱人的儿子”。
所以她可以心安理得地偏爱他,可以毫无愧疚地牺牲我。
因为在她的世界里,我,程曦,从始至终,都是一个外人!
一阵剧烈的恶心感从胃里翻涌上来。
我对这个家,对那个我叫了三十年“妈妈”的女人,最后一丝的眷恋和温情,也在这一刻,彻底化为了灰烬。
剩下的,只有滔天的恨意。
我拿出手机,颤抖着,将父亲的日记和那些信件,一页一页地拍了下来。
然后,我把所有照片,打包发给了顾淮。
几分钟后,顾淮的电话打了过来,他的声音异常凝重。
“程曦,你还好吗?”
“我很好。”我的声音平静得可怕,“好得不能再好了。”
“这些证据……”顾淮顿了顿,似乎在组织语言,“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家庭债务纠纷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,但前提示,必须是死者的亲生子女。程阳既然不是你父亲的亲生儿子,你父亲生前也没有办理过法定的收养手续,那么从法律上讲……”
他停顿了一下,说出了那句最关键的话。
“程阳,可能对你父亲的遗产,没有任何继承权。”
听到这句话,我笑了。
我靠在冰冷的墙壁上,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
没有继承权。
真好。
赵秀莲,程阳,方小雅。
你们处心积虑想得到的房子,你们赖以生存的最后一块浮木。
现在,它也要没了。
这,才是对你们最彻底的报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