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证据确凿,影响恶劣,姚蔓和张兰芝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。
当拘留决定书下来的那一刻,姚蔓彻底崩溃了。
她哭着求陆哲救她,求他爸动用关系把她捞出去。
陆哲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。
他没想到,一场他眼中的“女人间的嫉妒”,会演变成一场牢狱之灾。
陆家是生意人,最重名声。儿媳妇因为诽谤他人被拘留,这要是传出去,陆家的脸往哪搁?
陆哲的父亲当场就给了他一巴掌:“我当初就不同意这门婚事!你看看你娶了个什么东西回来!真是家门不幸!”
十五天,对普通人来说也许只是一眨眼,但对于在拘留所里的姚蔓和张兰芝来说,却像是十五年一样漫长。
她们出来的那天,整个人都脱了一层皮。
姚蔓瘦了十几斤,眼神里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嚣张和得意。
她以为噩梦结束了,但没想到,这仅仅只是个开始。
她们刚走出拘留所,就收到了***的传票。
我正式提起了民事诉讼。
我的诉求有三点:
一,要求姚蔓、张兰芝两人,在省级报纸的头版,连续一周刊登道歉声明,澄清事实,恢复我的名誉。
二,赔偿我父亲的全部医疗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,共计五万元。
三,赔偿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,五十万元。
这个数字,像一颗重磅炸弹,把姚家和陆家都炸蒙了。
“五十万?她疯了吧!她怎么不去抢!”张兰芝在电话里对我妈尖叫,“我告诉你,一分钱都没有!让她死了这条心!”
姚蔓也给我打电话,哭着求我。
“安安,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。我们这么多年的姐妹,你不能这么对我。五十万,我们家真的拿不出来,你这是要逼死我啊!”
“当初你毁我名誉,想逼死我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我们是这么多年的姐妹?”我冷冷地反问。
“我求求你,你放过我吧。陆家已经因为这件事,要跟我离婚了……我不能没有他……”
“那是你的事,与我无关。”我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开庭那天,姚蔓请了律师。
她的律师试图从“朋友间的玩笑”“一时冲动”来为她辩护,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过高。
“我的当事人与原告是多年好友,婚礼上的言辞确实不当,但更多是出于新婚妻子害怕失去丈夫的紧张情绪,并非主观恶意……”
律师话还没说完,我就向法官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。
那是我委托专业机构,对那些骚扰电话和短信进行溯源的调查报告。
报告清晰地显示,最早将我的手机号和“小姐”言论发布到网络上的IP地址,正是在姚蔓的婚房里。
而那个IP地址下,只有一个设备,就是姚蔓的手机。
“法官大人,”我站起来,面向陪审席,“被告律师说,她的当事人是‘一时冲动’,‘并非主观恶意’。但这份证据证明,在婚礼闹剧之后,她回到婚房,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将对我的污蔑,通过网络进行更大范围的传播。”
“这不是一时冲动,这是蓄意策划的、持续性的、恶意的名誉侵害!”
“她想做的,不是开个玩笑,而是要彻底毁掉我的人生!”
我的话音落下,法庭内一片哗然。
姚蔓的脸色瞬间惨白如纸,她的律师也哑口无言。
她没想到,我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。
她以为网络是匿名的,她做过的事情,不会留下任何痕迹。
她太低估了一个专业律师的取证能力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